用在程序文件中标识一个过程的开始。
语法
PROCEDURE ProcedureName
参数
ProcedureName
指定要创建的过程名称。
说明
PROCEDURE 是程序文件中的语句,它指明程序文件中每个过程的开始,并且定义过程名称。过程名称必须以一个字母或下划线开头,可以包含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的任何组合。
在 Visual FoxPro 中,过程名最长可达 254 个字符;在 FoxPro for Windows 和 Foxpro for MS-DOS 中,过程名最长可达 10 个字符。
在 FoxPro for Macintosh 中,过程名最长可达 31 个字符。为了把多于 10 个字符的程序文件名与另一个以前 10 个相同字符开始的过程名区分开来,可以把程序文件名放在引号中,或在程序文件名后加一个扩展名。
PROCEDURE 语句后面是一系列命令,它们构成了过程。在最后一条语句之后,过程自动执行一条隐含的 RETURN 命令,也可以在过程最后一行中包含 RETURN 命令。
当用 DO ProcedureName 命令执行过程时,Visual FoxPro 按特定的顺序搜索过程。这个搜索顺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