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所选表中带有删除标记的记录。
语法
RECALL
[Scope] [FOR lExpression1] [WHILE lExpression2]
[NOOPTIMIZE]
参数
Scope
指定要恢复记录的范围。只有在指定范围内的记录才被恢复。范围子句有 ALL,NEXT nRecords,RECORD nRecordNumber 和 REST。有关范围子句的详细内容,请参阅 Scope
子句 和 语言概述。
recall 命令默认的范围是当前记录 (NEXT1)。
FOR lExpression1
指定只恢复 lExpression1 计算为“真” (.T.)的记录,这可以筛选掉不需要的记录。
如果 lExpression1 是一个可优化表达式,那么 Rushmore 将优化 RECALL FOR 语句。为了得到最佳的性能,请在 FOR
子句中使用可优化表达式。有关 Rushmore 优化表达式的详细内容,请参阅
SET OPTIMIZE 和深入了解 Rushmore
技术主题,或者《开发指南》的第十五章“优化应用程序”。
WHILE lExpression2
指定一个条件,只要 lExpression2 计算为“真” (.T.)时,就恢复删除的记录。
NOOPTIMIZE
关闭 recall 命令的 Rushmore 优化。请参阅 SET OPTIMIZE
和深入了解 Rushmore 技术主题,或者《开发指南》的第十五章“优化应用程序”。
说明
只要没有发出 PACK 或 ZAP 命令,就可以使用 recall 命令恢复记录。
注意
一旦对文件使用了 PACK 或 ZAP 命令,那么所有带删除标记的记录将永远消失。
可以通过发出 DELETE 或 DELETE-SQL 命令给记录做删除标记,或者当浏览窗口或编辑窗口活动时,从“表”菜单中选择“删除记录”菜单项。可以通过发出 recall 命令恢复记录,或者当浏览窗口或编辑窗口是活动时,从“表”菜单中选择“恢复记录”菜单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