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字段”窗口

在浏览表中双击通用字段的类型指示标志时,显示此窗口。也可利用键盘,按 CTRL + PAGE UP 或 CTRL + PAGE DOWN 打开“通用字段”窗口。

当此窗口显示时,您可使用“编辑”菜单中的“插入对象”命令创建或插入 OLE 对象。双击现有的对象可以编辑它,或者从“编辑”菜单中选择“BMP 图象对象”,再从子菜单中选择“编辑”或“打开”,也可以编辑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