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性”窗口包含选定的表单、数据环境、临时表、关系或控件的属性、事件和方法程序列表。可在设计或编程时对这些属性值进行设置或更改。
也可以选择多个对象,然后显示“属性”窗口。在这种情况下,“属性”窗口会显示选定对象共有的属性。
可以从“显示”菜单中选择“属性”窗口,或在“表单设计器”或“数据环境设计器”中单击鼠标右键,从“表单设计器”快捷菜单中选择“属性”。
请注意,有些属性在设计时刻计算,所以这些属性在表达式中使用的任何内存变量或数组在设计时刻必须在范围值内。
标识当前选定的对象。单击右端的向下箭头,可看到包含当前表单、表单集和全部控件的列表。如果打开“数据环境设计器”,可以看到“对象”中还包括数据环境,和数据环境的全部临时表和关系。可以从列表中选择要更改其属性的表单或控件。
按分类显示属性、事件和方法程序。
可以更改属性列表中选定的属性值。如果选定的属性需要预定义的设置值,则在右边出现一个向下箭头。如果属性设置需要指定一个文件名或一种颜色,则在右边出现三点按钮。有关设定属性值的详细内容,请参阅《程序员指南》第九章“创建表单”中的“在设计时刻设置属性”。
单击接受按钮(对号标记)来确认对此属性的更改。单击取消按钮(叉号)取消更改,恢复以前的值。
有些属性(如:背景色)显示一个三点按钮,允许从一个对话框中设置属性。
单击函数按钮( Fx 记号),可打开“表达式生成器”。属性可以设置为原义值或由函数或表达式返回的值。
这个包含两列的列表显示所有可在设计时更改的属性和它们的当前值。对于具有预定值的属性,在“属性”列表中双击属性名可以遍历所有可选项。对于具有两个预定值的属性,在“属性”列表中双击属性名可在两者间切换。选择任何属性并按 F1 可得到此属性的帮助信息。
注释 当您在“属性”窗口的“属性”快捷菜单中选择“重置为默认值”选项时,在设计时可以编辑的属性,例如 ArrayProps,就显示为默认属性。
对于设置为表达式的属性,它的前面具有等号 (=)。只读的属性、事件和方法程序以斜体显示。
有关使用“属性”窗口的详细内容,请参阅《用户指南》第一章“入门指南”中的“使用生成器”、第七章“设计报表和标签”中的“设置报表数据源”和第八章“用表单管理数据”中的“定制表单”,以及《程序员指南》的第九章“创建表单”中的“在设计时刻设置属性”和第十二章“添加查询和报表”中的“控制数据源”。